3月14日,四川省教育廳發(fā)出《關于切實加強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》。
通知指出,有條件的地方和學校應當實行大宗食品公開招標、集中定點采購制度,簽訂采購合同時應當明確供貨者食品安全責任和義務,保證食品安全。要對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種食品成品進行規(guī)范留樣并做好記錄。實施管養(yǎng)改善計劃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食堂由學校自主經營,統(tǒng)一管理,不得對外承包或者委托經營。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引入社會經營的食堂,要以適當方式聽取家長委員會或者學生代表大會、教職工代表大會意見,建立嚴格的準入和退出機制,應當以招投標等方式公開選擇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、能承擔食品安全責任、社會信譽良好的餐飲服務單位或者符合條件的餐飲管理單位。學校應當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,每餐均應當有學校相關負責人與學生共同用餐,有條件的學校應當建立家長陪餐制度,健全相應工作機制。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開制度,利用公共信息平合等方式及時向師生家長公開食品進貨來源和價格、供餐單位等信息。(綜合)